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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經

行一善、消一因、解一果

為腹章第十二

2018-01-01

五色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聾,五味令人口爽,馳騁田獵,令人心發狂,難得之貨令人行妨。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,故去彼取此。

語譯:

   過分追求色彩的享受,若識被塵轉,心中真見已忘,眼中所見必亂,視而不見,這和瞎子有何不同呢?青、黃、赤、白、黑五種顏色 ,是五行的正氣,流注於萬物,造成後天社會上形形色色上的諸多塵相,透過視神經的反應,達到中樞神經,於色予魂授,求其虛華而心為塵轉,失去自我的正見,與瞽者何異?修道之人若能見一切美好色像,如見一切虛幻之相,不起貪愛之心,不興眷戀之意,忘於目,則光溢無極。存其神,則慧照十方。

  過分追求世俗歌聲琴韻,靡靡之音的享受,若聽為音惑則耳根失諸正聽,心思之竅塞。則靜聽之神機,不能遍滿法界。內聽之真空,不能通徹大音希聲。靈明昏昧,則雖宮、商、角、徵、羽五音當前,幾不別其音。聽也像沒聽了。人能了悟肉耳非身,塵音非音。則清靜之妙音,自然不聽而自聽了。

  人如果多方講求口福滋味的享受,必將因多嗜食而失其正味。凡有可飲可食者,皆有:酸、鹹、甘(甜)、苦、辛五味,如過於講究飲食之精者,因性被一切滋味所攝,性迷於味,味亂其性,所以貪於滋味者,口中正味必失,孔子說:「飯疏食飲水而樂在其中。」可說深得不味中之真味啊!

  過分縱情於騎馬打獵,追逐鳥獸,或圍之於田野,或圍之於山川,鷹犬施能,弩機亂用。東奔西走,逐物移心。神智迷亂而心不得其正,易放難收,如病者之失心瘋狂。切思萬物,皆本天地一氣而生,均有此形,均有此氣,均肯此性,均有此命,何忍做田獵之事呢?

  世間一切珍寶其物,這些都是世人想獲得的財物。倘若取之不義,得之不善,禍辱誨盜將由此而生。或為害於國家,或致傷人己之性命,或受到牽制與障礙。君子知此難得之貨,乃身外禍胎,故去貪欲而重道德,何至有行妨之害呢?

   聖人了解人因見物而生染,所以心生於物而死於物。如能忘於目,得大徹悟,其機則在於腹。切思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(六根、六門、六識)(六塵、六賊: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)俱屬情識之幻。

   惟我性之本體,真空妙有,所以聖人為腹者,乃為「養性中之本體」。至於不為目者,乃為「忘懷物慾的牽引而不貪不染」。既然知道目識為幻,一切塵緣都應去除。所以說:「去彼」。既然知道腹中性養之本體要一切存養,都應取之,所以說「取此」。修道之人應重內德的涵養,而不宜心逐於外物,而後才能有所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