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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經

行一善、消一因、解一果

復明章第十六

2018-01-01

致虛極,守靜篤,萬物並作,吾以觀其復。夫物芸芸,各歸其根,歸根曰靜,靜曰復命,復命曰常,知常曰明,不知常,妄作凶。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沒身不殆。

語譯:

   修道務必要清除心中的陰私物欲,盡力作到真空無象,虛而至虛,便可達到大智慧的極點。繼之以至誠不息的守住寂然不動,靜而至靜的境界,則真心顯現,乃可自性的覺照中,對有於天地間萬事萬物,無所不知,無所不見。

   萬事萬物在同一時間所發生的一切周而復始,循環變化的各種現象,宇宙間的一切盈虛消長的情狀,都可以了解。這種歸根復命的現象,如萬物的始終,陰陽的消長。冬至之月是一歲之復。夜靜之子時是一日之復。喜、怒、哀、樂之未發乃是人心之復,對這些生生化化過程的觀察,不難發現它周而復始,循環不息的奧妙。

   說到萬物形殊質異,品類眾多,雖是生生不已,但其根本源頭出處卻是相同的。即是歸之於虛靜,當然是指其本性源頭,天囹之謂性。萬物同復於命,命即太極流行於萬物者。對人而言,這歸根即生從而來,死歸何處的人生大事,根是谷神。人能修證反本歸根,就能得靜,便得永生。(按:致虛極是天的根。守靜篤是地的根,虛靜相生。谷神不死是人的根。虛而神交,靜而氣感,是物的根。)

   太極流行於萬物的性便是命的真義,萬物能完具天命,得大解脫使一點虛靈不昧之性永在而不變不滅的稱之為常。

   人能知此復命真常之妙,可通天地之微,可了生死大事。可謂明白真相,了解真理具有大智慧的人了。

   倘若不悟真常,不窮歸根真理,不究復命之要,縱卻敗度,不當動而妄動,不可作而妄作,將造下罪業,便會遭到凶險不測。

   人能如此不變不易,不壞不滅的道,就能體悟天地雖大,未嘗不在我性分之中,鬼神雖幽,未嘗不通我感應之機。萬物雖多,未嘗不同我運化之中。到此地位真我則與太虛一般無所不容了。

   性既同於天地,德既貫於鬼神,心既備於萬物。我性的本體,無欲無為,湛然清靜。視天下如一己,視萬物如一生。不偏不倚,無一毫私智之為,豈非大公嗎?

   所以古之聖君,以至公之道,公於天下。天下亦以至公之道,公於聖君。上下同公,王道自然可立了。

   聖王順天應地,體天道立於王道,因時順理,皆是王道之妙,所以王之道,即天之道。王即天啊!

   然而天雖高亦不能出乎道之外。天雖大亦在乎道之中。天地皆有道而生。萬物皆有道而成,則天地人物無處不是道了。

   真常之道,得之於天地,天地可以常久。知常之人可與大道同體,可與造物同遊了。

   如果我的身體與道合而為一,道之中本無可危,又怎會危及我呢?如此終身也不會有墮入六道輪迴的任何危險。(六道:天道、神道、人道、地獄道、餓鬼道、畜牲道。乃眾生輪迴生死之趣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