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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一善、消一因、解一果

送有房貸的房子較划算?

作者:德宏 2024-08-23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送有房貸的房子較划算?    文: 德宏

   父親將市價2,000萬元,貸款800萬元的不動產贈與兒子A,應繳納多少贈與稅? (假設該不動產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合計1,000萬元時價)

   首先,贈與每人每年有244萬元免稅額,起算時間為1月1日至12月31日,以贈與人計算基準,因此,不論贈與給多少人,累計贈與金額合計不超過244萬元,即可免納贈與稅,而當贈與人贈與累計超過244萬元額度時,就要課徵贈與稅,並且應在30日內申報繳稅。

   假設父親於113年2月1日贈與兒子A現金100萬元,由於未超過年度免稅額244萬元,所以不用申報繳納贈與稅,父親又於同年6月1日再贈與兒子A現金100萬元,由於累積年度贈與金額為200萬元,仍未超過244萬元的免稅額,所以仍不用申報繳納贈與稅。到了同10月1日,父親再贈與兒子A現金100萬元,此時年度累積贈與總額為300萬元,因為超過244萬元免稅額度,即應申報繳納贈與稅,減去免稅額244萬元後,再乘以10%稅率,應繳贈與稅5.6萬元 { 計算式: (300萬元 - 244萬元)×10% =5.6萬元}

  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1條,贈與附有負擔者,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,而由受贈人負擔部分之情形,包括銀行貸款、土地增值稅、契稅等。均可以從贈與總額中扣除。但要注意的是,受贈人須有財力證明能支付未來之房貸,且土地增值稅及契稅須由受贈人繳納,才可以主張贈與總額中扣除。

   本件父親雖將市價2,000萬元之不動產贈與兒子A,惟贈與財產以時價計算,而不動產是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為時價。因此,若父親贈與之不動產上無貸款之負擔,則贈與不動產須繳納75萬6,000元之贈與稅 { 計算式: (1,000萬元 – 244萬元) ×10% =75萬6,000元},但如此例有貸款,則扣除貸款800萬元,再減去免稅額244萬元後,最後贈與淨額為0元,此時,父親將市價2,000萬元、貸款800萬元的不動產贈與兒子A,可以不須繳納任何贈與稅。但前提是兒子A是有能力支付房貸,否則,縱然父親向國稅局表示,以未來每年的贈與免稅額度供兒子A繳納房貸,仍不會被國稅局所接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