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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經

行一善、消一因、解一果

知止章第四十四

2018-01-02

名與身孰親?身與貨孰多?得與亡孰病?是故甚愛必大費,多藏必厚亡。知足不辱,知止不殆,可以長久。

語譯:

   身外的名聲,和自己的生命比起來哪個親近呢?人生在世,名從身生,身有名立,所以名是身的過客,它對一個人來說是一件虛幻不實的事。我們應當重其身,而輕其名才是,奈何世間貪名的人,背理徇私,妄求不之名,甚至為其名而害其身的。自古以來,有名的都是積德累行,才名揚天下,永垂不朽的。這是值得今天有心求名的人當效法的呀!身外的財貨和自己的生命比起來,那個重要呢?

   世間貪心的以求名為先,貪求貨物財富的次之。人身有萬古不泯,得天地正理。備萬物造化的「道身」。貧賤不足以累其心,富貴不足以介其意。身中的富貴,更有甚於身外的富貴。另一種是一時暫寄叫做「幻身」。這個幻假之身,有妻兒的牽絆,有生活的累贅。因而爭名逐利,愛貨貪財,輕其身而重其財。倘著貪之不得其道,則禍辱必至,災害必生。況且財貨者,身外之物,身既不保,財將何在?所以學道之人當求「道身」中的富貴,學習顏回安貧樂道,方是存養有素的人啊!

   得到名利,和失去真我的生命,那個對我有害呢?得者。得者如得名得貨。亡者如喪名喪利。病是有害的意思。人生在世,為名利兩事。費盡平生的機智,得失兩字,勞碌無限的精神。有的損人利己,有的捨死亡生。因利而生害的有之,求榮反辱的有之。都是不知得失之理,存亡之故啊。所以修行的人無得無失,忘名絕利,深明得亡的輕重,而不肯妄勞其心。

   所以愛名太過,損耗的也一定很多。欲愛的人太過,一定勞累身心,損耗精力,而且其愛愈甚,其耗費也愈大,這是一定的道理。

   藏貨過多,一旦身遭橫禍,亡失的也一定很重。甚愛的人,空自費力。多藏的人空自勞心。常見一般人不守本分,見利忘義,積貨積財,至於身危命害,悖取悖入,也必悖出悖去,所藏者雖多,所失的也多。所以養道之士,「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」無欲無為,則真氣流注,德性真常。精神可與天地同長久,道性可與太極同其體用了。

   一個人唯有知道滿足,減少貪求,自然可以避免遭到侮辱。以上貪名、貪貨、甚愛、多藏,都是導因於不知足,因此才有此貪愛之害。如能知足而樂天知命,則可順受其正,不愛不貪而無欲無為。如此視、聽、言、動,無往不是,自然無事而遠離差辱之害了。

   對事情能適可而止的,才不會產生危險。知止的人,止於道,止於德。內修仁義道德,外絕行險僥倖,所以是非不有,安閒自在,當然也不會有危險的事情發生了。

   欲求長久之道,惟有知足知止,則性惰之定理,愈久萬愈堅。心上之操存日久而日固。禍辱不有危殆不生。身體才可以長安,性命才可以久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