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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經

行一善、消一因、解一果

不爭章第六十八

2018-01-02

善為士者不武,善戰者不怒,善勝敵者不與,善用人者為之下。是謂不爭之德,是謂用人之力,是謂配夫,古之極。

語譯:

   最會當將帥的,平常都不表現其勇武,反而斂其威,藏其勇,不以武用武,才是真的能武。最會作戰的,對敵時不輕易發怒,鎮定沉著,冷靜分析,不以屈人,而能以德屈人。最會打勝仗的將帥,即先不和敵人作正面的直接交鋒。以避敵人銳氣然後待機而以智取。善於用人的,能禮賢下士,關懷部暑,讓部下信服愛戴,因此人才也樂為我用。上述不武、不怒、不與,都是以德不以力,其意義可說是不與人爭之德。至於為之下,則是廣羅人才,以完成德業,所以叫做用人的真正力量。這盛德不爭,便是道心與天心相契合,為自古以來唯一極致的真理啊!